近日,由隆安太原律师事务所张科红律师团队代理 的山西某公司专利权侵权纠纷一案,经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成功改判,认定山西某公司并未侵犯张某某 的专利权,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张某某 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中,山西某公司是一家专业销售相关机械设备 的企业。张某某声称山西某公司销售 的产品侵犯其 于2017 年申请 的实用新型专利,并 于2023 年提起诉讼。一审判决支持了张某某 的主张,认定山西某公司构成侵权并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面对不利 的一审判决,山西某公司选择委托隆安太原律师事务所张科红律师团队代理二审案件。张科红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深入分析了案情,并敏锐地发现了案件 的关键点:一审判决中对涉案产品 和涉案专利权技术特征 的比对存在错误,且对等同原则 的法律适用存在偏差。
针对这些问题,张科红律师团队进行了细致 的研究 和充分 的准备,积极与二审承办法官沟通,并提交了大量说明性材料。在庭审中,律师团队就案件相关事实以及专利侵权、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充分 的阐述 和辩论,最终成功说服最高人民法院,获得了改判。
本案 的成功改判,不仅维护了山西某公司 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隆安太原律师团队在知识产权领域 的专 的芰 和精湛技艺。
隆安太原知产团队代理大量知识产权维权诉讼,并为各顾问单位提供包括公司股权优化、合同管理优化、员工管理优化、知识产权优化等全方位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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